各区属(局属)学校,镇乡(街道)中学、中心小学,各民办学校: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切实加强我区中小学校体育工作,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,培养更多的中小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,养成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,全面增强学生体质,根据余教教【2008】76号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2009年继续开展余杭区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先进集体评比活动,希望各校对照《余杭区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先进集体评估细则》,积极开展争创工作。
我局将在学校自主申报的基础上(材料上报时间截止为2009年11月25日),于2009年12月会同区体育局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,并对最终择优确认的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。
附件:1、余杭区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先进集体评估细则
2、余杭区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先进集体申报表
二ОО九年十月二十日
附件1:
余杭区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先进集体评估细则
项 目 | 考 核 内 容 和 分 值 | 自 查 分 | 评 分 |
基 本 条 件 30 分 | 领导重视12分 | 学校重视学生体育工作,有健全的体育组织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办法、规章制度(4分) | | |
有具体、可行的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规划(4分) | | |
有体育工作计划及总结(2分) | | |
有训练、教学安全措施(2分) | | |
场地设施 6分 | 具备标准体育训练场地(3分) | | |
具备比较完善的体育器材(3分) | | |
师资配备 4分 | 按国家规定配齐具备合格学历的体育教师(4分) | | |
经费保障 8分 | 学校体育经费按国家规定在学校教育事业费中列支(3分) | | |
保证训练、竞赛经费和带训教师(教练)的补贴费用,做到专款专用(3分) | | |
体育教师参加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,并给予经费保证(2分) | | |
开展 活 动 情况 50 分 | 普及性体育活动 30分 | 认真贯彻执行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、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施行办法,适龄学生合格率占学校学生总数的95%及以上(10分) | | |
严格执行国家对体育课程的规定。将体育课、体育活动课、课间操(或大课间活动)和眼保健操列入课表,不进行削减和挤占(10分) | | |
学校能够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,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;全体学生会一至二项体育健身手段与方法(10分) | | |
训练竞赛20分 | 有不同梯队或类别的运动队,建立运动员档案库,进行科学、规范化管理(4分) | | |
校运动队每周训练不少于二次,每次训练不少于一个小时(4分) | | |
训练有计划,年度、课时计划齐全规范,赛后有总结(3分) | | |
每年参加一次以上由上一级体育、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(3分) | | |
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校运动会(3分) | | |
每次训练教学过程有安全教育措施(3分) | | |
其它 20 分 | 比赛成绩 (15分) | 根据区级及以上体育、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成绩酌情加分 | | |
培养输送 (5分) | 根据向各级少体校培养、输送人才情况酌情加分 | | |
附件2:
余杭区中小学阳光体育运动先进申报表
学校名称(盖章) | |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| |
申报理由 | (根据《评估细则》组织书面材料,附自评打分,可另附页) |
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| 盖 章 年 月 日 | 区体育局审核意见 | 盖 章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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